更新时间:2022.10.29
单位申报工伤的具体程序: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应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单位报工伤的程序: (一)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二)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符合相关法定情
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受理。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 3.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
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在北京市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如下: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缴费单据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取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申报的程序: 1、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申报工伤的具体程序: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