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政诉讼第三人享有独立请求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位权诉讼中能否不出席应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其申请参加诉讼,可出于自身意愿不出席诉讼,如果是法院通知其参与诉讼,不出席就会招致缺席判决。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
对争议中的诉讼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他的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区别:1前者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后者在诉讼中的地位依附于所支持的一方,2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既不同意原告也不同意被告的请求;后者无独立的请求,致使支持关系起利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诉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是参加到原、被告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都不是本诉的当事人。但二者亦有诸多区别,我们应当注意不要混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
无被动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起诉离婚诉讼请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是首要的诉讼请求。起诉状中,要有辅佐这一诉讼请求的说理,例如对方有家暴等过错行为; 2、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关于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