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买卖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仓储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民法典》规定,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所以仓储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行纪合同一般属于有偿合同。《民法典》对行纪合同的规定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保管合同不一定是有偿合同,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担保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根据《民法典》中内容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人可以选择为主债权人有偿或无偿提供担保。因此,并没有对担保合同是否有偿进行限定,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实践合同,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则不属于实践合同,法律对于借贷合同的具体规定指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而在而合同成立后,贷款人仅于到期时请求借款人返还本息。据此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
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纪人完成被委托的工作时,有权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的,行纪人有权留置委托物,依法享有留置权。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既是诺成合同又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属于诺成、有偿合同的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诺成合同是指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无需交付标的物,合同即可成立。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