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方可终止。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
公司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
怀孕期间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怀孕期间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等。但用人单位如果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赔偿劳动者。
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在劳动者怀孕的期间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等情形的,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无上述情形的,则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也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一般不可以。但女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支付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可能是合法,也可能是合法,具体要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