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约定管辖,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
签房屋买卖合同,先看证件是否齐全。作为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核对出卖人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查阅房管局的记录来解决。出卖人有配偶的,原则上由配偶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检查房屋是否存在被他人认领的风险,也可以通过查看登记簿来解决,登记簿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标准: 1、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2、若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依照其约定。
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的标准是,当事人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
合同纠纷是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解。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作出判决;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获得调解或裁决。
合同纠纷多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提起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认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双方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按约定认定管辖法院。
承揽合同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 1、协商,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
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作法。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