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婚后彩礼返还相关规定是:支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返还彩礼需要的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
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可一概而论,若符合法律规定情况,则会支持返还请求。法律上关于归还彩礼的规定,只限于三种情况:《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具体返还数额需要结合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分手的原因以及社会习俗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般来说,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除非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为: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彩礼的返还,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年限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