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公司债权人权利保护制度是: 1、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为使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能让有关利害关系人特别是债权人知晓; 2、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等; 3、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是公司
清算时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可以通过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等方式,由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说明职权的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司债权人权利保护制度是: 1.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为使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能让有关利害关系人特别是债权人知晓; 2.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等; 3.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是公司
(一)完善公司资本信息的披露制度 除对资本情况予以准确及时的披露外,还应该对分期缴纳出资、各种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价值评估等详细记载、公示。 (二)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 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不仅对公司造成损害,同时也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
1.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为使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能让有关利害关系人特别是债权人知晓; 2.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等; 3.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是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最后一道
保护债权人利益,一般有六种方法,具体如下: 1、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 4、完善公司资本信息的披露制度。自公司设立之初,就对公司注册资本情况的真实披露,十分必要; 5、完善资本
公司债权人权利可以通过诉讼来保护。还可以提交相应证据申请公司破产。破产清算需要在法院宣告破产后进行,破产重整只能在宣告前进行重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能申请破产重整。
合并公司需要注意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有知悉权;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知悉权是指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清算时债权人的权利的保护方法如下: 1、债务清偿方案确认权; 2、补充申报债权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3、债权异议核定与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权; 4、债权申报权; 5、更换清算组成员。
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下列方法: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清偿责任;可以请求股东以其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股份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责任;并且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合并中,合并双方财产的混合、公司交付金的支付等都可能引起合并中公司的财产的直接或间接减少,从而危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成为公司合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体现为: (1)公司
通过下列途径保护债权人利益:1.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