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高利转贷法律认定如下: 1、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发放以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以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信贷资金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吸收的单位公营存款、国家财政拨发给
高利转贷罪是指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手段,然后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该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如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高利转贷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减刑。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依法申请减刑。
(一)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为高利转贷罪。对犯本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
高利转贷罪的认定: 1、该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的认定:首先要进行判断是否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的行为。另外,在进行量刑的时候,需要根据资金的来路以及金额的多少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量刑的轻重的问题。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
放高利贷利息犯法。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
高利转贷罪的数额认定方式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认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高利转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 (三)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