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在以下情况孩子抚养权可判给女方: 1、孩子还在哺乳; 2、方已绝育,男方未做,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大; 3、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和父亲住在一起,孩子生活习惯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影响孩子成长; 4、在工作稳定、收入差距不大的前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
离婚时,在下列情况下不给孩子抚养费: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负担孩子全部的抚养费,不要求对方支付的。 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孩子全部的抚养费的。 另外
会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包括:具有抚养权的当事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且存在前述情形的,法院可能判处会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此时孩子与其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并且其行为涉嫌虐待罪或者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女方容易取得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孩子不满两周岁; 2、孩子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3、有证据证明男方不适宜抚养; 4、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
在我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包括: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要求减免孩子的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
母亲死后孩子应由其父亲抚养,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 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
母亲死后孩子应由其父亲抚养,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 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
在父亲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所有。离婚时,孩子监护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监护权的所有权,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