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有以下情况的,孩子更可能判给女方: 1.孩子未满两周岁; 2.女方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 3.女方没有生育能力,而男方有; 4.女方没有其他孩子,而男方有; 5.已满八岁的孩子表示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下,会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 1、对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另一方生活的。
以下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孩子年满两周岁并且男方更适宜抚养的;孩子还没有年满两周岁,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情况孩子会判给母亲: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
可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
有以下情况会由男方扶养孩子,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
以下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 1、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自己愿意随当事人生活; 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 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 5、孩子不满两周岁。
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有: 1、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维持现有抚养费支出的。 2、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失去劳动能力,无固定经济收入的。 3、双方协议减少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法定情形是: 1、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自己愿意随当事人生活,且当事人具有扶养能力的; 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 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 5、孩子不满两周岁。
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
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