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本
安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所指的工程应当是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还有大型的建筑的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双方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特殊主体; 2、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建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定作物; 3、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
一、和解或调解 工程承揽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二、仲裁 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三、诉讼 如果工程承揽合同当
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先由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副本、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就要告知当事人理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双方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特殊主体; 2、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建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定作物; 3、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
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方式: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基于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订立的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即可依法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装修通常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一般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承揽合同的主体可为自然人。
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在合同主体上不同:前者主体没有资格上的要求,而法律对后者主体有条件、资质上的要求; 2、二者的合同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一般为动产,后者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 3、结算方式上的
1、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一般应该向被告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2、但是,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