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应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超过两年未被发现的,一般免于处罚。但是行为涉及到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超过五年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再给予当事人处罚。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后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若行政处罚确实过当,复议机关可以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变更。
罚款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但行政处罚中有罚款。罚款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刑事责任的罚款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其中是否承担处罚由我国法院判决
要分情况看待。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死亡的,若其受到的行政处罚为没收财物或违法所得的,不影响实际执行。若受罚款处罚,则其继承人应当对其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再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税
1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有的人犯得错误比较恶劣所以所受到的惩罚就越重,有的人犯得错误比较轻那么所受到的惩罚就要轻一些,事物都是有对照的,每件事情都有一个度量的标准,所以对于触犯法律的人来说所受到的行政处罚
这个是当场可以收取罚款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对在哪些情形下才可当场收缴罚款严格规定:(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此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开除公职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
防卫过当,即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范围,因而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防卫过当,把别人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就要承当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