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且已经做了相应准备的; 2、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且已经做了相应准备的; 2、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中的不可撤销表示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最直接、最清晰的方式是要约人在要约中发表有效声明,如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坚持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等; 2、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根据其信任行事。这种情况适用于诚实
要约的基本要件如下: 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 下列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 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 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以下情形不可撤销要约: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是有撤销要约的权利的,但是以下情形不可撤销要约: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