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谁举证; 2、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 4、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
处理劳动争议有三个基本程序: 1、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方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于解决劳动争议的全过程。这不仅是指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后的调解工作,也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活动; 2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1.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 2.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3.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程序。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办结。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若需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义务,则必须先行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