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 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与总公司是一体的,总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分公司属于公司内部协调,不违反相关规定。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是有效的。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因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该合同对分公司才会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合同,但需要特殊资质的行业,不能委托分公司签订。如总公司在中标之后是可以委托分公司来签订合同的,但是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来与业主签订,分公司签订完合同之后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需要签合同,原因如下: 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 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 4、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是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告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分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与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发生纠纷之后是可以起诉总公司的;分公司所作出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均应当由总公司进行承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总公司可以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可以以责任承担者的名义起诉。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告总公司的。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