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规格、式样、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并承担索赔不成时的损害后果。此即所谓出租人瑕疵担保的免责特约。这种约定既符合
租赁房有瑕疵,如果该瑕疵属于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则能够解除租赁合同。约定的事由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而法定的解除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
一般的融资租赁合同中都会规定瑕疵责任归于承租人。当然,瑕疵担保免责并非意味着出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援引而不受限制。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瑕疵责任还是由出租人承担。
租赁物的瑕疵责任一般由承租人来担责。但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2、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的处理办法是: 1、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由承租人担责; 2、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的,承租人可以少付或者不付租金; 3、如果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
出租的房子有瑕疵,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整改,或者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房子存在的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承租人可以申请退房,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租赁物自然消耗受损,出租人不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责任。 1.出租人致使房子有瑕疵的: 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 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并解除合同。 2.
在租赁合同中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要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必须符合约定的用途。这里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使用上的瑕疵担保和质量上的瑕疵担保义务,即要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即符合承租人的使用目的,还要保证租赁物的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的适用标准,若无相
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有: (一)租赁物具有瑕疵; (二)租赁物的瑕疵在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 (三)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无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