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租赁物有瑕疵,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但可以要求出租人维修。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出租人
租赁物有瑕疵在法定条件下是能向出租人索偿的,主要条件是指承租人所租赁的物品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情形。《民法典》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
不可以。 按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更多处于“钱袋子”的地位, 租赁物选购、验收、使用等所有事宜都由承租人负责处理的,这时再向出租人索偿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租赁物的瑕疵责任依法应由承租人来担责,出现下列情形则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来担责: 1、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的; 2、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等情形。
根据传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使租赁物处于适于使用状态。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订有对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特约条款,即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一般的融资租赁合同中都会规定瑕疵责任归于承租人。当然,瑕疵担保免责并非意味着出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援引而不受限制。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瑕疵责任还是由出租人承担。
租赁合同中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要求标的物必须符合:出租人必须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如果合同中承租人对房屋有特殊要求,出租人还需要满足该特殊要求。
租赁房有瑕疵能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该瑕疵非因承租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而导致; 2、该瑕疵存在无法修复或修复周期长、难度大等情况,且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赠与物有瑕疵的不可以要求赠与人赔偿。一般情况下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附义务赠与、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导致受赠人损失的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合同义务,但对于物业费的缴纳来说,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