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应该遵循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最短期限没有规定。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探监是面对面用玻璃,或铁栅栏隔离。有童话装置,不影响交谈。一般不能进行肢体接触。除非经过监狱方允许。如果服刑人员表现好的,属于宽管级的可以和家属近距离无隔离接见,有的监狱还有亲情餐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能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的场所不合法属于变相拘禁,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地点,并且说明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应该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是阶段性的措施,是最终处理结果。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临时性措施,并不是最终处理结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
家属作为辩护人,在上诉期间,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公安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公安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是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