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人民检察院将其起诉到法院进行审判的情形下,一般是不会取消监视居住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可以住在自己家,原则上是住在自己家。只有无固定住处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公安机关可以指定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会重判。犯罪分子在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的,应当立即逮捕,并按照犯罪事实来进行数罪并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来认定。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等证件是由交执行机关保存的;因此,一般是不允许不允许出国的,除非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
不可以。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监视居住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所进行执行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可以会见。会见嫌疑人的,向执行公安机关申请,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六
监视居住可以住在自己家。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可以会见。会见嫌疑人的,向执行公安机关申请,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