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合同免责条款如下: 1、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 2、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
合同的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合同违约之后,如果先前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免责事由,可按约定内容免责。其次,还有法定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所谓不可抗力,例如像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冰雹等所造成的违约可免责;再者为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以及社会类的异常事件:罢工、骚乱、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即当事人约定
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 1、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 2、政府行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形,如果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
合同履行免责事由如下: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债权人过错。 3.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第二类是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般来说,以下免责条款无效: 第一、显失公平的无效。 第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第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第四、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第五、因故意
根据分类方法不同,免责条款包括下列几种: 1.根据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免责条款、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有效的免责条款; 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 3.根据免责条款的受要约人可否要求修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