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船舶抵押权的受偿先后顺序是: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然后设立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么在抵押权先设立的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但是质权的设立在先,那么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都是质权优先。如果先成立了留置权,那么要看谁设立的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确定情况如下: 1、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先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先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2、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3、按照
最高额抵押之后不可以进行第二顺位抵押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2年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是优先于后面的一般抵押。不能理解为“一般抵押是从属于主合同的,而最高额抵押不从属”。 抵押合同的性质都是对债权债务合同的担保,只是操作方法不同,最高额的特点是在额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双方协议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不动产顺位抵押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3、看房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及所有相关文件,由公证人员对其进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一般按支付处分费用、扣除应缴税款、偿还抵押权人的顺序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人。一般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而抵押权人是指就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一般债权人是抵押权人。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