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
总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分公司可以帮助其进行财产清偿。 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企的区别是: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企是指依照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先申请核准企业的名称;然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应的材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1、现今我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私企),由于传统共产主义反对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便将它们命名为“民营企业”; 2、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大量存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但是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存在着实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2、法
区别在于两者成立基础不同、对出资人要求不同、法律地位不同、财产关系不同、投资人之间的人身关系以不同、最后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因为公司属于法人而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具体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带有约定性特征。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带有法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且只有一人,并且只能是自然人,而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有限公司是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就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其合法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归投资人,所以投资人对于企业财产享有完整的和充分的支配权与控制权,它可以将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也可以将整个企业都转让给他人;当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
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