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选任过失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定作、指示及选任过失,可由积极的行为构成,亦可由消极的行为构成。前者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
交通肇事罪全责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无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具有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等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如下:第一,两者的主观罪过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过失犯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故意犯罪。第二,两者对危害结果要求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把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法定要件,破坏交通工具罪只要故意实施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设施罪量刑标准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
过失损害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交通安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舶、飞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断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
我国刑法对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构成通常是:第一、客体要件是:交通运输安全;第二、客观要件是: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能够承
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主体为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