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有: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查账是指股东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
小股东有下列权益: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4.特殊情况下
法律救济途径有: 一、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
两者没有太大的必然关系。公司债权人和普通股股东是没有必然联系。唯一的联系是在公司倒闭进行清算的时候,两者的获得清算资金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公司债权人只和公司有债务关系。而股东是和公司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所得资金会随着公司利润变化。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方法如下: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制度如下: 1、股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制度; 2、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和股东提案权制度; 3、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表决权制度;等等。
小股东也可以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章程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小股东拥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权利;公司的董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