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2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
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时,司机同样是由赔偿责任的;若保险额不足以支付赔偿的,则应当由驾驶人对剩余部分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
一般都是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准: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的无责也要赔偿的情况就是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此外意外交通事故也适用无责赔偿。
交通事故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方式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事故的当事人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
交通事故认定中没有责任的一方有可能也要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有赔偿责任的人: 1、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有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如果有过错,也需要按比例承担责任; 3、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需要在承保范围内,优先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后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灭失的费用等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