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合同纠纷案件;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诉前申请行为保全纠纷案件等。
不授予专利的范围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点,分别是: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
商标专用权人有下列权利: 1、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取得受法律保护的使用权,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许可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注
一般包括: 1、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时,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指出于国防、国民经济和公共健康的需要。
权利范围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查阅、复制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前者是指不能超过核准注册的商标范围和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后者是指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保护范围。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
销售者商标侵权免责有如下情形: 1、商标专用权人存在过错的。例如,三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且无其他损失的; 2、销售者无侵权故意的情形; 3、销售者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情形; 4、其他情形。
商标权保护范围有:注册商标不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