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男女双方如果构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那么双方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符合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1994年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仍予以承认。所以,如果是1994年之前就开始的事实婚姻,双方离婚按照法律婚姻的程序进行。对于1994年后的事实婚姻,因为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
事实婚姻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院会要求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补办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办理离婚就直接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诉讼离婚时,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
想要协议离婚,必须先取得结婚登记手续,再去办理离婚登记,直接分开手续简便。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
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构成事实婚姻要件的,可以诉讼离婚。1994年2月1日后构成事实婚姻要件的,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因此不需要离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1994年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仍予以承认。所以,如果是1994年之前就开始的事实婚姻,双方离婚按照法律婚姻的程序进行。对于1994年后的事实婚姻,因为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
新民法典不认可事实婚姻,只规定了同居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
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关系,在离婚时,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分割财产;反之,不属于合法夫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
对于事实婚姻中夫妻相互间的继承法律关系,首先依照继承人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即配偶系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此处的配偶应当包括事实婚姻关系情形下的配偶。因此,事实婚姻的配偶可以继承对方的遗
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我国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重婚的认定:行为人违反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