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开空头支票是属于诈骗。具体情况根据诈骗数额确定: 1、发行空头支票骗取财产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要求支付时,出票人在支付人处理的实际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规定,支票出票人签发的
签发空头支票,有三种处罚,具体如下: 1、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
签发空头支票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如果行为人签发空头支票的,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此外,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银行处实有存款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的规定是,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二)明知是作废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三)冒用他人的票的行为。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
有下列构成要件: 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侵犯客体为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会受到两种处罚,具体如下: 1、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以骗取财物为
空头支票抵押借款属于诈骗,其构成票据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
是否构成诈骗要看行为人是否是故意开的空头支票,如果是,一般构成相应的票据诈骗罪。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