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发生了合同消灭的情形时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合同消灭情形为: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都可能向对方
公路建设资金,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筹集。国道和重要省道的新建、改建,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或者用车辆购置税和国务院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收入给予补助。县道建设主要依靠地方投资与民工建勤
工程建设合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于解除合同造成得损失也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议。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