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我国《著作权法》中所修改的争议问题包括:关于法定许可;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以及对集体管理的争议等。
著作权法修改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包括:法定许可,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必须支付报酬。网络通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为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需要承担与著作权有关的信息审查的义务。集体
看守所不归还私人物品是违法的,在看守所的被羁押人出所时,看守所要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不得无故扣留私人物品。 如果看守所不予归还的,被羁押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机关投诉控告。
看守所不归还私人物品是违法的,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和合法性。独创性就是要求作者要独立创作,不仅不能复制或抄袭他人的作品,而且应当在作品中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或者选择、编排,这是创作成果受法律保护的根本所在。此外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
公司法人没有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要解散公司,
在遇到某些法定事项的表决时,例如: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问题的时候,是不可以更改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限制的。因为这些重大问题是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存续和营业的,所以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但如果是其他非法定事项的,则可以通过
著作权的修改权不可以转让。因为修改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人身权具有严格的人身从属性,所以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著作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
改编者对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该著作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即行使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具体而言,改编者对于改编作品仅享有消极意义上的著作权,即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改编作品的权利,而不享有积极意义上的著作权,即不得自
为避免公司章程修改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修改章程时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未发表的作品有著作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