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嫖娼卖淫一般指卖淫嫖娼。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强迫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应当立案追诉。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卖淫罪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行为;二、被害人卖淫是否违背自己的意愿。强迫卖淫罪的量刑标准:组织他人
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 1、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2、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3、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4、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5、造成被组织
介绍卖淫立案标准是: 1、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2、容留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3、被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容留卖淫是指行为人
卖淫罪立案标准: 1、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 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 3、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 4、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5、引诱不满
达到以下标准协助组织卖淫罪才立案: 为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保镖保护、打手、管账等行为帮助,为组织卖淫活动起到帮助作用的,应当立案追诉。 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因而对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
卖淫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 1、卖淫影碟、软件、录像带100-200张(盒)以上; 2、卖淫音碟、录音带200-400张(盒)以上; 3、卖淫扑克、书刊、画册200-400副(册)以上; 4、卖淫照片、画片1000-2000张以上; 5、
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也就是给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行为人给组织卖淫的人提供招募、运输人员,或者通过其他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时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