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非辩护律师是可以会见被告人的,但只有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并且经办案机关允许才可以会见。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辩护律师的作用是: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得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的包括: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5、证据不足。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没有行为能力的人;非本国国籍的或者无国籍的人。
不是律师,也是可以替他人辩护的。可以做辩护人的有: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或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
律师辩护不一定可以减刑,减刑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
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具体如下: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
有权聘请辩护律师的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指定辩护。
不是只有法院才能指定辩护。可以指定辩护的是法律援助机构;在一定情形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供辩护。
律师限制会见的三种情形: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4、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人包括: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