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离婚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及方式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
可以提供帮助,需要注意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三、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
可以。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混淆。
有帮助义务。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可以看出,离婚经济帮助应在离婚时提出,要求给付经济帮助一方应存在生活困难现象,同时提供经济帮助一方应有负担能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是否生活困难的认定较为严格,
离婚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及方式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是离婚时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律义务的延伸和表现,也是扶弱济贫的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因此,双方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应给予帮助
离婚时一方给予对方经济帮助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多次给付。的具体数额和给付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当地物价指数及实际生活需要加以确定。
离婚时一方给予对方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的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多次给付。具体数额和给付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当地物价指数及实际生活需要加以确定。 《民法典》第一
离婚时一方给予对方经济帮助有现金或者实物等。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对方有扶养能力的情况下应当给予经济帮助。
关于男女双方离婚时经济帮助的问题是: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