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规定纳税。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通知金需要征个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补偿金应该算入工资、薪金所得,所以要缴纳个税。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一般认定为工资的性质,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应交个人所得税,所以代通知金扣税方式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扣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代通知金税收合法,代通知金是因为用人单位非法的解除合同,所以要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因为是属于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属于正常收入,所以也是要缴纳税费的。
扣离职员工代扣通知金,合同上有明确规定,合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代通知金扣税是正常工资,代通知金一般是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再发到个人的手里的。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属于个人所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