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措施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措施。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酒精、检验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检验麻醉药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可以采取这些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可以采取的措施如下: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 2.救护受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即使是自认无责任的肇事者也有救护义务。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 2、救护受害者。 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 4、迅速报告交警部门或值勤警察。 5、收集必要的证据。 6、通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进行自救、保护现场及证据; 2、认清肇事者体貌体征及其机动车的外观特征。如果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或摄影; 3、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决不应自认受害者伤情轻微,能够自理,就不停车检查,一走了之。 2、救护受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即使是自认无责任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采取这些措施: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1、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采取这些必要的措施: 1、应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防止伤势加重; 2、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 3、保护现场,收集材料; 4、接受诊断治疗,并向事故处理部门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