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都会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有两条标准:一是对社会有无危害;二是危害程度的大小。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行为对社会造成轻微的危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等机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此时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有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妨害公共安全,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行为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消防管理,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