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有以下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社会危险性。
不可以。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工作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违法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是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的称谓,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之后,不再称为犯罪嫌疑人,而被称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罪犯不一样,只有犯罪嫌疑,不等同于有罪,依无罪推定的
犯罪嫌疑人不能随时自首。在没有受到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犯罪嫌疑人主要有的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抓住犯罪嫌疑人之后可以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一个月零七天,侦查羁押期限最长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最多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为七天。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犯罪嫌疑人有病的,如果符合拘留的条件,并且病情不是很严重的,可以被拘留,但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