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是: 1.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3.进行仲裁;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是: 1.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3.进行仲裁;
实施劳动监察的程序: 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4、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5、委托会计师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 2、填写登记表; 3、提交证据材料; 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 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 6、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单位。 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受理流程为: 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 2、填写登记表; 3、提交证据材料; 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 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 6、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 2、填写登记表; 3、提交证据材料; 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 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 6、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单位。 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来信;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属举报类案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可以进行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劳动监察的处理程序: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三、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程序如下: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