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离职后被拖欠工资的,可以催促用人单位及时向其发放工资;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去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起诉。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离职后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
1、与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记录等;2、劳动关系确认后,用人单位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3、协商不成的,携带有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投诉或者
兼职拖欠工资应当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
协商、仲裁或起诉。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但是需要您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的,其他如工作服、工作证明、工作邮件等书面凭证。
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