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并且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民法典》规定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需要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的关系,此时二者属于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亲生子女如果没有与其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则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
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的配偶、父母均不在世,那么该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在世的话,该独生子女、配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
第二继承人是能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 法律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适用亲生父母子女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