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你的问题要分阶段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立案审查阶段。《解释》第188条规定,在立案审查时,有被告人下落不明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
刑事自诉的,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被拘留到法庭;若被告人下落不明,可暂停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审理自诉案
提起自诉,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内,可以书面或口头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交。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如果自诉人写自诉状确实
被告不出庭,离婚诉讼也能继续进行下去。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法院必须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才能继续诉讼程序。但并不意味着,被告可以采取拒绝到庭的方式,来逃避离婚诉讼。因此,在被告拒绝出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后果,具体如下:1、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诉,也就意味着被告已经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审理,甚至还可以作出缺席判决;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进行调解
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的处理如下: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被告人不到场,又没有进行申请,法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