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兴宁市征收补偿标准是:按产权面积补偿,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各项家电移机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具体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确定。
风力发电占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65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当地的情况和征收土地片区的综合地价来确定。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对土地上种植青苗或其他附着物造成毁损所赔付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征收的亩数乘以该地的年产
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农村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有:征收土地应当依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为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为: 1.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
土地征收补偿2023年最新标准: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5、青苗
怀宁县人民政府统筹新区征收安置工作,并作为征收安置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新区内征收安置的具体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县住建局负责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征收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征收范围内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