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流程如下: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如果未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利,也未及时申请仲裁,则会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
劳动仲裁的争议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工资、经济补偿等事项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要申请仲裁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仲裁委员会,向其递交申请书和所需的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是: 1、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2、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