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和债权人: 1、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
1、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已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
债务人破产之后还是需要还钱,债务人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根据法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人先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后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如果破产财
诉讼中债务人破产的,则应当中止正在进行的诉讼,在破产公司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后诉讼才继续进行,在进行诉讼时法院判决不得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冲突。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
先去找政府经办部门,看破产企业的资产是如何处置的。如果已经履行了破产程序,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里给付;如果没有用于偿还债务,而是拿去重组,则可以依法予以追偿。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有的情况下,公司的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还能起诉,但只能向特定的主体起诉。企业破产清算后已经注销,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主体,债权人无法向该企业提起诉讼,只能向其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起诉。
自然人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公司所欠的债务。如果自然人公司中有股东实施了抽逃出资或财产的行为,则债权人还可将该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让其对在抽逃出资的数额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审查之后受理。法院在受理破产后,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让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此期限内进行申报,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法院进行最后的财产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