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0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江苏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十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六乘上年度平均月工资; 4、医疗费,以实际为准; 5、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上年度平均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与伤者工资标准(伤者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标准)、住院天数、医疗期和医疗费用相关。赔偿金额等于医疗费加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天乘医院伙食标准费用)加工伤医疗期工资(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与伤者工资标准(伤者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标准)、住院天数、医疗期和医疗费用相关。赔偿金额等于医疗费加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天乘医院伙食标准费用)加工伤医疗期工资(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与伤者工资标准(伤者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标准)、住院天数、医疗期和医疗费用相关。赔偿金额等于医疗费加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天乘医院伙食标准费用)加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与伤者工资标准(伤者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标准)、住院天数、医疗期和医疗费用相关。赔偿金额=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天*医院伙食标准费用)+ 工伤医疗期工资(医疗期*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
达到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安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
二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相当于2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6140元,最低为3322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天津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5200元)。如分开计算,则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