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根据《刑法》规定
刑事案件寻衅滋事把人打成轻伤应当积极自首争取能够从轻、减轻处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按实际情况,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一经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于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具体的定罪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寻衅滋事的行为破坏的的是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我国刑法用寻衅滋事罪进行规制。如果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在道路上追逐、拦截他人,随意辱骂、恐吓他人,并且达到了行为恶劣的程度,就会触犯本罪。如果任意损害财物、在公共场所进行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也会触犯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行为人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最轻判处三个月的管制刑罚;寻衅滋事,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判刑,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寻衅滋事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寻衅滋事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寻衅滋事罪初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团伙寻衅滋事的判刑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团伙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