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官不让阅卷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检察院批捕后,在审查起诉之前是不可以阅卷的。只有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辩护人才可以有阅卷的权利。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果是由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则需要经过人民法院
检察院批捕后,在审查前不能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律师去检察院阅卷是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检察院批捕后,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阅卷。《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那么就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另外,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
会仔细看。二审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不可以去阅卷。只有在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被告的辩护人才可以去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相关材料。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律师不可以阅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才可以阅卷。律师阅卷权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案子在检察院期间辩护人可以阅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