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抵消需要满足以下3点。 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第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
如果债权债务想要相互抵销,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必须互负债务。互负债务的意思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互享债权、互负债务。并且,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都必须是合法的,非法债务不能参与抵销; 第二,
对于债权债务,双方想要抵销的话,可以签订书面的抵销协议,而根据抵销种类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1、如果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抵销权的话,就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需要通知对方;2、如果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需要同时具备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互相负担债务。意思就是,债权人欠了债务人钱,与此同时债务人也欠了债权人的钱。并且,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必须都是合法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债务不合法,就不能主张抵销; 第二,相互抵销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如下: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在我国法律上,债务和债权其实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内,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的一种
通常情况下,债权转让从当事人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 生活中,常常会需要借款或出借款项,并且有时债权债务也会进行转让,从实质上来说,债权转让协议是合同的一种,若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并无关于生效的限制,则从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 但是,债权转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主张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必经的一个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往往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为保护公司的及股东的合法权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买卖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将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这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适用《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若是买受人是自然人的话,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买受人是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消灭,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也会因此消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算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结束的,这时候违约方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换句话说,合同的具体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债权发生了转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也就是说,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应当在接受转让后的三年内,主张债权。否则就会超过新的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