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认是银行贷款合同的相对人,理应承担清偿贷款的责任。因此,只要借款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借款合同主体的确定,都应该由名义借款人清偿贷款。
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不同的银行贷款清偿方式如下: (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认是银行贷款合同的相对人,理应承担清偿贷款的责任; (2)银行贷款给名义借
替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情况,当实际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肯定会对名义借款人追讨,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名义借款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名义贷款人偿还完之后可以找真正的债务人追偿。所以要谨慎帮助他人贷款,处理不好是会影响
如果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概括约定,受托人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借款合同是实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
借款人数量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确定,并签署借条,法律对数量上并无约束,据实书写即可。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当借款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借条就已经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了。
公司能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债务担保,但是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 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借条其本身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借款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借款合同可以以付款为生效要件。合同遵循意义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成立的。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
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诈骗,要看是否有证据表明借款人是诈骗行为。这个要看债务人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罪,则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
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能抵扣工程款: 1、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付款可抵扣工程款; 2、法院的生效判决、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