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贷款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高利转贷罪的主体要件是: 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要件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定单位;主观要件是故意;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其利率管理秩序;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
(一)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二)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
高利转贷的构成特征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信贷管理制度,即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2、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贷款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较多;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高利转贷罪构成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 4、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高利转贷的条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高转利贷涉嫌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该立案条件为: 1、行为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立案条件是: 1、行为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